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7年度扣免繳憑單申報已於98年2月2日結束,扣繳義務人如發現有填報錯誤,請依下列兩種情形辦理:
情況一:扣繳憑單及扣繳憑單申報書填報錯誤之申請更正方式
情況二:股利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書填報錯誤之申請更正方式
情況一:扣繳憑單及扣繳憑單申報書填報錯誤之申請更正方式:
(一)扣繳憑單之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填寫錯誤: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
1.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原填報扣〈免〉繳憑單第3聯〈存根聯〉。
3.更正後扣〈免〉繳憑單第1聯〈報核聯〉。
(二)給付總額、稅額錯誤: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
1.帳簿。
2.薪資印領清冊〈或收據〉、銀行薪資轉帳清單等。
3.更正前原扣〈免〉繳憑單第3聯〈存根聯〉。
4.更正後扣〈免〉繳憑單第1聯〈報核聯〉。
5.原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第2聯及更正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全份。
情況二:股利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書填報錯誤之申請更正方式:
(一)股利憑單更正應檢附之附件:
1.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2.更正後報核聯及原填報之存根聯。
3.如涉及金額更正者,須另檢附原已核章之股利憑單申報書第2聯正本及更正後股利憑單申報書全份。
(二)股利憑單申報書更正應檢附之附件:
1.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2.原申報之股利憑單申報書第2聯及更正後申報書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