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將自4月1日起執行今(105)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基於愛心辦稅,提醒營業人自我檢視,倘有因一時疏忽致造成逃漏稅捐者,儘速於3月31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維護租稅公平遏止逃漏,今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之查核重點包括以觀光客消費為主之旅行業、旅宿業、交通運輸業、餐飲業等營業人是否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另近年來新興高價之月子中心、老人照護機構及美容醫療院所林立,及食安、夜店事件頻傳,乃將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食品業、夜店等營業人是否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亦列為查核重點之一。
該局特別提醒,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有無因一時疏忽,漏開統一發票、取得不實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有無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提出扣抵及假出口冒退營業稅之情事,並在經人檢舉或國稅局發函調查前,儘速向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僅加計利息外,即可免予處罰,否則若經查獲,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等相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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