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查獲營業人以無效之預付長途電話節費卡,充當合法貨物出口,申報出口金額17億3700萬元,並申請退稅款達8000餘萬元,案經跨機關聯合調查,終使此一詐領國庫退稅款行為未能得逞。
該局說明,該犯罪模式係由國內外5家公司共謀,藉稅法規定外銷貨物之進項營業稅款得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還之機制,蓄意規劃由國內甲公司虛偽向國外A公司購買電話節費卡授權碼,並虛偽銷售與國內乙公司印製無效之大陸地區專用電話節費卡,再由乙公司虛偽銷售實體電話節費卡與國內丙公司,丙公司則將該等無效電話節費卡,充當合法貨物出口與國外B公司,進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稅,意圖詐領國庫退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由於國內甲公司開立統一發票銷售額鉅大,卻未如期申報及繳納營業稅,經該局查覺異常乃深入查核。又查國內甲、乙、丙公司分別設立於不同國稅局轄區,且商品使用之有效範圍又不在國內,渠等公司並刻意製作虛偽資金流程對應其虛偽開立之鉅額統一發票,企圖蒙騙稽徵機關之查核,緃然查證難度很高,調查進度亦常遇到瓶頸,該局仍鍥而不捨,除聯合管轄國稅局查核,也函請兩岸相關事務機構協助,終於查獲具體不法事證,將該等營業人之負責人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
該局表示,現行之財稅資訊系統已相當完善,稽徵機關能確實掌握營業人相關資料,即時發現異常,加上各機關通力合作,營業人不法行為,將無所遁形,籲請營業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四科林惠英,聯絡電話:23051111轉7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