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2-12-05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頂新集團魏家買多戶帝寶僅付一%自備款,引發立委痛批台商回台炒房;但除頂新魏家外,有更多頂級豪宅買家是「喬外資」(台商喬裝成外資),也就是台商透過第三地公司的名義回台收購豪宅,目的無非是讓資金來源查證困難、可長期節稅,甚至可避免實價政策上路所帶來的個資易曝光困擾,卻也導致房價居高不下。 曾被評選為亞洲十大豪宅之一的「文華苑」最近有一戶成交揭露,買家是登記在「英屬維京群島」的僑外資,全名「英屬維京群島商美光環球有限公司」;其負責人孫瑞鴻為道地台商,是出生於台南到中國發展的欣賀服飾,曾獲全球最大精品集團LVMH旗下私募基金投資。
另根據地籍資料,今年十月,在中國發展丹尼斯集團,橫跨百貨、賣場、超商等通路的知名台商「河南王」王任生,就砸下十餘億元買進三戶「帝寶」;但都是透過「英屬維京群島商馥寓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買下,馥寓登記的負責人為王任生旗下企業東裕電器董事,登記地址與東裕電器同。 其他包括「勤美璞真」、「元大栢悅」、「信義之星」、「吾疆」等知名豪宅,也都出現「英屬維京群島」的「喬外資」買家蹤影,且都是近幾年才出現的買家,顯見海外台商透過第三地返台收購豪宅愈來愈多。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分析,在稅務規劃與資金流考量下,的確有不少台商會選擇透過海外第三地公司回台買房,特別是二○○九年金融海嘯後,這種購屋模式愈顯頻繁;且以目前政策有條件限制中資買房,台商轉道第三地也是一個規避法令、投資台灣不動產的途徑。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蘇啟榮則認為,利用第三地公司購買台灣豪宅,主要恐是因應去年八月上路的實價登錄,降低個資被曝光的風險。 房仲業者透露,不管台商是用第三地企業或個人名義買房,起初的契稅、印花稅等稅費,或是持有後的房屋稅、地價稅等稅負,計算基礎都一樣;差別在於賣房後的資本利得,用企業名義是按營所稅最高課徵十七%,但個人名義持有則列為「房屋交易所得」課稅,最高會課到四十%。兩相比較,當然是轉道第三地有利,既可節稅、又能隱藏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