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納稅義務人應該向申報日當時居留地(依居留證登記地址)的國稅局辦理申報。
(一)依申報時居留證所載地址所屬之國稅局辦理申報。
(二)居留臺北市之外僑,請到臺北市中華路1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服務科外僑股申報。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