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憑單申報資料錯誤申請更正時,除應向所轄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外,依錯誤情況分別應檢附相關資料:
一、更正如不涉及金額變更,原申報書金額無誤,例如:所得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地址填寫錯誤者,需檢附:
(1)所得人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2)更正前、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
(3)原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申報書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書影本。
二、更正如涉及原申報書金額、所得類別更正或所得分割成兩個或以上不同人者,需檢附:
(1)帳簿及正確金額之證明資料,如薪資印領清冊、租賃契約書或收據費用帳等相關憑據資料。
(2)更正前、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股利憑單申報書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書。
(3)更正前、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或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4)涉及扣繳稅額之更正另附該扣繳稅款繳款書。
扣繳單位若採電子(媒體或網路)申報則尚需注意:
一、採媒體申報之扣繳單位申請更正時,原則以人工方式並檢附前揭相關資料辦理更正;惟於稽徵機關媒體申報資料收檔前,准予辦理媒體更正,但退查或更正筆數多者,須於98年3月10日前辦妥媒體更正,原申報媒體磁片或光碟片不予抽換,且為保留原申報檔案資料完整性,錯誤磁片不予退還。
二、採網路申報之扣繳單位申請更正時,請檢具網路申報回執聯及申請更正各項資料所需文件,由所屬稽徵機關受理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再由申報單位選擇採用下列2種方式之一辦理更正:
(1)申報單位如欲註銷所有網路申報資料,改採媒體申報,尚須檢具媒體檔案遞送單、完整正確資料檔案(磁片或光碟片)及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書或股利憑單申報書全份,由所轄國稅局註銷申報單位所有網路申報資料,並依媒體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作業。
(2)申報單位如欲註銷網路申報資料錯誤部分,改採人工申報,尚須檢具人工申報專用扣(免)繳憑單或股利憑單報核聯及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書或股利憑單申報書全份,由所轄國稅局註銷網路申報資料錯誤部分,並依人工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作業。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8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已於2月1日截止,近來常有扣繳單位來電詢問,已經辦理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現在發現申報錯誤要如何申請更正?
該局就不同錯誤型態,分別將其更正方式說明如下:
(一)扣繳憑單之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填寫錯誤,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
1.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2.原填報扣(免)繳憑單第3聯(存根聯)
3.更正後扣(免)繳憑單第1聯(報核聯)
(二)給付總額、稅額錯誤,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
1.帳簿
2.薪資印領清冊(或收據)
3.更正前原扣(免)繳憑單第3聯(存根聯)
4.更正後扣(免)繳憑單第1聯(報核聯)
5.原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第2聯
6.更正後「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全份
7.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更正、註銷明細表
8.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更正、註銷明細表
三、涉及股利金額、可扣抵稅額及股利憑單份數等變動之更正時,應檢附:
(1)帳簿及正確金額之證明資料,如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帳簿、未分配盈餘申報表及股東(董監事)會議決議書(議事錄)等相關文件影本資料。
(2)原填報股利憑單存根聯。
(3)更正後股利憑單報核聯。
(4)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更正(註銷)明細表。
(5)原申報股利憑單申報書第2聯。
(6)更正後股利憑單申報書第1、2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