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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約之分類
- 總價合約:工程完工後,如無變更設計時,不論原估數量與實做數量有無增減,均按總價結算。如必須發生變更設計時,僅估算變更部分之數量。其他不變更部分仍以原定總價計算之。 優點:訂約後,較易控制預算。 缺點:事先應詳細核對圖說。 普通房屋建築工程,因工程項目繁複,常採用總價合約。
- 單價合約:工程完工後,按實際施做數量結算。 優點:雙方均可依據合理單價照實做數量結算,較為公允。 缺點:預算較難控制。 一般土木工程,因設計時估算數量不易準確,多採單價合約。
- 綜合合約:採用總價合約及單價合約之優點而訂立。合約內詳細規定何項目以總價方式結算,何項項目以單價方式結算。惟同一建築物內,仍宜採用一種方式,如某工程同時有土木及建築工時,常採用此類合約。
- 成本加價費用合約:按照實支成本加計一定之管理費用為合約總價,台電委外電路工程常採用此類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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