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網拍商品價格應內含營業稅,違者受罰!
營業稅 2019-06-14 · 北誠 · 稅務新聞 · 點閱數:3038
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函:為宣導網拍業者於網頁標示商品價格,應內含營業稅,如有將商品標示為未稅價而收取價款者,請儘速修改網頁內容,以免受罰,請 查照。
2019-05-29 23:10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網路交易盛行,國稅局提醒,賣家在網路銷售貨物時,需注意標示商品價格應含營業稅,以免發生消費糾紛。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因此商品標示定價,應與買受人給付店家的金額一致,簡而言之,應稅商品應標示含稅銷售價格。
國稅局指出,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若未依規定內含營業稅,國稅局將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提醒經營網路銷售的營業人檢視網頁標價內容,不可要求買受人額外支付營業稅款,以避免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