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洗錢防制,國銀必須全面強化OBU客戶身分確認
境外公司 2017-07-20 · 北誠 · 公司登記 · 點閱數:8844
2017-05-09 20:22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天公布強化本國銀行OBU確認客戶身分之措施,預計五月底實施;金管會表示,由於OBU客戶屬於境外人士,為落實洗錢防制,未來必須清楚掌握對方來歷與身分,如有客戶不願配合或有洗錢之虞,銀行可逕行關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本來就涵括於銀行整體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架構中,考量如新加坡、香港等鄰近金融中心,近年來對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之作法日趨嚴格。 尤其,在2018年台灣要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因此,金管會參考上述國家作法,檢討修改相關辦法。
首先,為了強化客戶身分審查,OBU客戶應取得或驗證身分文件,必須屬於註冊地政府認證,且須由當地海外分行確認身分,不可以採取「代辦公司」自行簽發證明。 金管會最新規定,OBU客戶若相關文件不符合者,銀行必須要求客戶補件;若客戶不願意或消極不配合,且銀行無法確認客戶來歷背景,此時,銀行就可以採取必要手段,包括關閉存款人帳戶。
其次,新增「中介機構」協助OBU辦理確認客戶身分審查,呂蕙容說,「中介機構」可以替國銀辦理部分客戶身分內容,例如:國銀在海外分行、子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等單位。
第三,對於新開戶,國銀OBU不得勸誘或協助境內客戶轉換為境外身分,這也就是所謂「TRF一條龍」條款。
呂蕙容強調,由於上述規定,涉及銀行因應調整內部作業程序及系統設定,因此,給予六個月緩衝期。 不過,若六個月到期,仍有OBU未完成客戶身分確認,金管會是否會給國銀予處分?呂蕙容說,基本上,仍會給銀行業者適度彈性,若未能在期限內完成,將視不同個案及處理態度,再決定是否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