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課稅拍板 落地設籍門檻48萬
2016-09-23 04:32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22)日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將在台銷售電子勞務的跨境電商業者納入課稅範圍,以後年營業額達一定門檻者,必須在台「落地」辦理稅籍登記繳稅,繳交5%的營業稅,並取消現行3,000元免稅額。
財政部初步規劃,年營業額門檻將訂48萬元必須在台「落地」辦理稅籍登記繳稅,據了解,目前在國內銷售電子勞務的跨境電商業者,至少有20家以上,部分稅捐機關還在查核確認中。
行政院已將此法案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未來三讀通過後,民眾向跨境電商付費買軟體、訂飯店、下載線上遊戲等,像買「寶可夢」的金幣、或到iTunes Store付費下載音樂專輯等,這些銷售的跨境電商業者,以後都要在台繳稅。
包括Agoda、Airbnb等業者,都被視為規範對象。官員表示,個案須視稅捐機關實際查核情況而定,例如已在台有固定營業場所,就不是這次修法規範重點。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表示,隨網路快速發展,國人利用網路向外國業者購買勞務情形頻繁,財政部因此參考OECD建議及歐盟、日、韓等作法,提出稅法修正案。
財政部官員表示,透過網路銷售主要有電子勞務及實體貨物,貨物進來會有報關程序,營業稅較易掌握,不在這次修法範圍,這次主要針對虛擬的電子勞務。
2016-09-23 02:02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營業稅修法草案,未來跨境電商在台銷售勞務,例如在Apple Store下載付費App、在iTunes買線上音樂、在Agoda訂房網訂國內旅館、買LINE貼圖等,這些境外電商都必須在台納稅;過去被國內業者罵翻的跨境交易三千元免稅門檻也確定掰掰了。若修法順利,最快明年上路。
財政部高層表示,國人在國內買貨物或勞務,售價都已內含營業稅,但向Apple Store、Google Play等「未落地」的跨境電商買軟體或服務,則要另外至國稅局繳營業稅,但有三千元免稅門檻,實務上很難課到稅。
修法後,跨境電商若要來台做生意,都要辦稅籍登記,賣的東西都要內含營業稅,也不再有免稅門檻,和國內業者相同,「內外一致才公平」。營業稅人若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可連續罰。
財政部高層指出,因應跨境電商的特性及讓課稅成本降到最低,未來會在網路上建立一個跨境電商平台,讓業者辦稅籍登記、申報及繳稅統統可以在網路上完成。業者若有需要,也可委託會計師等在台報稅代理人處理相關事務。
跨境電商要課稅後,買東西會不會變貴?財政部高層說,這要看各公司的政策,例如買個LINE貼圖約卅元,有沒有必要因為要繳百分之五的稅而提高售價,就由業者去考量。
財政部高層表示,將跨境電商納入課稅規範是世界趨勢,包括日、韓、澳、紐等國都已經納入課稅。多數跨境電商都是頗具知名度的國際公司,都表示希望法律儘快有明確規定讓他們好遵循,願意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至於Uber,官員解釋,Uber屬「已落地」的電商,在台有設立公司,相關稅制與國內業者相同。淘寶台灣賣的則是貨物,只要貨物入境海關就會課營業稅。
財政部高層表示,跨境電商課稅制度修法完成後,我國將趕上國際潮流,將跨境電商的課稅漏洞補起來,也讓國內的電商、遊戲軟體業者和跨國業者有平等競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