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跨國網路或出國旅遊購物,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其他 2016-09-09 · 北誠 · 稅務宣導 · 點閱數:3384
2016-09-08 財政部新聞稿
臺北關表示,該關近日連續查獲多起網路購物涉及違反藥事法案件。依規定,民眾進口藥品和醫療器材須事先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輸入許可證,如未先取得輸入許可證逕行購買進口,除貨物被扣押外,並會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常見用品例如隱形眼鏡、體脂肪計、耳/額溫槍、瞳孔放大片、瞳孔變色片等,皆屬列管之醫療器材;另購買感冒藥品應特別注意成分內容,部分感冒藥品含有四級毒品甲基麻黃鹼及二氫可待因,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為保障國人健康,該關特別呼籲,民眾購物前宜多瞭解購物內容及進口相關規定,如不清楚該藥品及醫療器材是否核准進口,請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洽詢(網站: http://www.fda.gov.tw),以免觸法及遭受無謂損失。
臺北關進一步表示,民眾透過網路自國外購買或出國旅遊帶入寵物食品,進口時應檢附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進口文件及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編訂之「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有關檢疫規定辦理,若輸入時未依規定申報檢疫,因涉及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或「植物防疫檢疫法」等規定,恐將面臨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若旅客入境時自國外攜入犬貓食品,也須檢附該國檢疫機關所簽發的動物檢疫證明書。
該關呼籲,國人跨國網路購物雖方便快速,但仍應確實了解網購貨物進口申報之相關規定,慎選代為輸入的快遞業者,並誠實申報且依法繳稅,以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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