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破獲史上最大虛設行號集團,虛設行號數高達216家
該局說明,本次查獲該集團之虛設行號家數有216家之多,虛開發票3萬6千235張、金額382億6千萬元,取得發票之下游營業人更高達4千259家,由於證據已相當明確,主嫌饒玉麟等16人業經檢察官起訴,分別求處12年不等之刑期。於偵訊作業期間,並另查獲一位不肖稅務代理人涉嫌侵占營業人稅款並仲介販賣發票圖利,因情節重大遭檢察官當庭予以逮捕扣押。該局表示,此次查獲逃漏稅捐類型如下:
(一)記帳業者以虛設行號發票虛報進項稅額,藉機侵占稅款。
(二)營業人銷售貨物漏開發票,而交付虛設行號發票,逃漏稅捐。
(三)以大賣場等之二聯式收銀機發票換開三聯式發票販售供他人逃漏稅捐或充當虛設行號進項憑證,再虛開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
(四)利用營所稅擴大書審制度,虛設行號虛開發票予關係企業,逃漏稅捐。
(五)為規避稅負,無進貨事實,購買發票逃漏稅捐。
(六)因行業特性,進貨未取具憑證,轉向虛設行號購買發票。
(七)購買虛設行發票冒退稅款(含外銷退稅及固定資產退?)。
營業人於經查獲後始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已不符合稅法免罰之規定,惟為鼓勵配合調查,凡營業人於偵訊期間承諾違章事實,並於裁罰處分核定前繳清稅款者,就其逃漏營業稅部分,給予適用較輕倍數之處罰,該局並將其繳納稅款及罰鍰資料提供檢察官供其減輕刑責參考。又取得該集團開立之不實統一發票下游營業人,如前經所屬稽徵機關查核完竣,依法核定處罰,但是尚未繳納稅款,或仍在行政救濟中之案件,因檢方即將陸續再傳訊營業人,倘將來於檢方偵訊期間承諾違章事實並繳清所漏稅款及罰鍰,或撤回行政救濟者,該局亦將相關資料提供檢察官供其減輕刑責參考。
該局進一步表示,為處理相關營業人等逃漏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追究相關刑事責任事宜,將於3月2日起陸續展開偵訊作業,該局特別籲請營業人,在偵訊期間,誠實配合辦理,若有以不實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及列報成本費用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情形,應儘速至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承諾違章事實並補繳所漏稅款及罰鍰,以爭取檢察官從輕處理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