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
財政部於今(3)日行政院第3330次院會中,就今(102)年試辦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作業,向 陳院長、江副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簡報。
為落實節能減紙政策,財政部於今年試辦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作業,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等憑單填發人只要事先徵得符合一定條件之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同意,即免依所得稅法規定填發紙本憑單,或改以電子傳輸方式提供憑單電子檔案。
財政部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憑單填發人應於每年2月10日前,將扣(免)繳憑單填發給納稅義務人,俾利納稅義務人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考量近年來陸續實施所得資料查詢服務及稅額試算服務等便民服務措施,對於使用上開服務之納稅義務人而言,未取得紙本憑單,尚不致影響其申報義務,為避免資源浪費,並兼顧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適度減輕憑單填發人填發憑單之作業負擔,該部爰於101年12月28日發布「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要點」,針對納稅義務人「配賦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101年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憑單填發人只要取得渠等同意,即可免填發紙本憑單,或依納稅義務人要求以電子郵件寄送或提供平臺供納稅義務人自行下載憑單電子檔案,落實無紙化目標。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如非屬所得資料查詢服務及稅額試算服務之適用對象,得不同意憑單填發人免填發紙本憑單,或前已同意憑單填發人免填發紙本憑單,惟嗣後有取具紙本憑單需求者,亦得要求憑單填發人補發紙本憑單或逕向國稅局查詢全年度所得資料,尚不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本簡化方案為試辦性質,因此只針對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居住者個人先行試辦,以99年度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筆數1,000萬筆,按同意比率8成估計,可節省800萬張紙本憑單之耗費,以憑單填發人辦理紙本憑單填發作業每張憑單10元估計,節省憑單填發人成本達8,000萬元,該部已函請各級政府機關等協助推動,並請各地區國稅局加強輔導憑單填發人配合辦理,期 財政部於今(3)日行政院第3330次院會中,就今(102)年試辦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作業,向 陳院長、江副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簡報。
為落實節能減紙政策,財政部於今年試辦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作業,扣繳義務人及營利事業等憑單填發人只要事先徵得符合一定條件之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同意,即免依所得稅法規定填發紙本憑單,或改以電子傳輸方式提供憑單電子檔案。
財政部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憑單填發人應於每年2月10日前,將扣(免)繳憑單填發給納稅義務人,俾利納稅義務人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考量近年來陸續實施所得資料查詢服務及稅額試算服務等便民服務措施,對於使用上開服務之納稅義務人而言,未取得紙本憑單,尚不致影響其申報義務,為避免資源浪費,並兼顧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及適度減輕憑單填發人填發憑單之作業負擔,該部爰於101年12月28日發布「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要點」,針對納稅義務人「配賦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101年度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憑單填發人只要取得渠等同意,即可免填發紙本憑單,或依納稅義務人要求以電子郵件寄送或提供平臺供納稅義務人自行下載憑單電子檔案,落實無紙化目標。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如非屬所得資料查詢服務及稅額試算服務之適用對象,得不同意憑單填發人免填發紙本憑單,或前已同意憑單填發人免填發紙本憑單,惟嗣後有取具紙本憑單需求者,亦得要求憑單填發人補發紙本憑單或逕向國稅局查詢全年度所得資料,尚不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本簡化方案為試辦性質,因此只針對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居住者個人先行試辦,以99年度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筆數1,000萬筆,按同意比率8成估計,可節省800萬張紙本憑單之耗費,以憑單填發人辦理紙本憑單填發作業每張憑單10元估計,節省憑單填發人成本達8,000萬元,該部已函請各級政府機關等協助推動,並請各地區國稅局加強輔導憑單填發人配合辦理,期能擴大實施範圍,共同為環保盡一份心力。 新聞稿聯絡人:謝科長慧美 聯絡電話:02-2322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