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應遵守職業道德,誠實記帳及協助納稅人辦理申報
宣導 2012-09-19 · 北誠 · 稅務新聞 · 點閱數:3086
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來查獲不肖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利用其所代理營業人對稅務及帳務知識的缺乏,進而從事違法行為,其型態包括:盜開所代理其他營業人空白發票權充營業人進項憑證,以扣抵銷項稅額;侵占營業人交付之稅款;及將盜開之發票作為其所代理營業人之成本費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逃漏稅捐等。經該局分別以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業務侵占罪及偽造文書等罪名,將記帳事務所負責人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經地方法院刑事判決確定在案。
北區國稅局提醒營業人注意,如須委託記帳事務所處理報稅事務,除應慎選守法之報稅代理人外,應將未使用之空白發票截角作廢,且勿將印章交由代理人保管,對於代理人代為申報之內容,最好親自過目並自行蓋章,尤其每期應納之營業稅款、扣繳稅款或每年度應繳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人應自行持稅單向公庫繳納,勿將稅款匯至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帳戶,使其有機會盜開發票或侵占稅款,損及自身權益。
為及早發現代理人的不法行為,該局將針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異常案件加強查核,並建立不良記帳事務所名冊,加強抽查其所代理申報之案件。
該局呼籲,營業人雖委託記帳事務所處理報稅事務,惟對於稅務法令及申報程序亦要有一定程度之瞭解,以保障自身權益;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則應以專業協助營業人誠實記帳及履行納稅義務,不應從事任何違背法令或職業道德之行為,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