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易課稅
(一)實體商品:
消費者透過線上型錄瀏覽並訂購商品,企業仍須透過傳統陸運、海運或空運方式遞送貨物。
(二)數位商品:數位商品是由數位資訊所構成,而數位資訊是指各種型態的資訊,例如:文字、圖形、聲音及影像經過數位電子計算處理,以數位重新編碼所形成的一套純數學程式。所以各種型態的資訊一旦利用數位化技術予以儲存及轉化,就稱為數位商品。
(三)線上提供服務:- 專業諮詢服務的提供,例如:線上法律及醫藥查詢、股市行情分析、銀行及金融諮詢服務等。
- 網路預約服務,包括航空訂位、訂票、預約飯店餐館、電影及音樂會入場券等。
- 互動式服務,例如:電腦遊戲、網路交友等。
- 網路遊戲交易,例如遊戲人物的寶物、裝備買賣及交換。